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进一步提高和保障提名项目的质量,我会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和指标
作为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单位,我会可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奖”,原则上数量不限。
二、提名项目条件
暂参照2019年国家奖提名要求,正式提名时以2020年国家奖提名通知为准。
1、近年来项目整体或部分获得过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以及个别具有特殊优势的二等奖项目优先,且未通过各类渠道提名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曾被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但未获奖的项目,须暂停1年。曾荣获2018年度或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创新团队除外)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结题或整体验收后申报。
三、提名工作和材料要求
1、有意向通过我会提名的项目请准备相关材料,纸质材料1套、承诺书1份。
纸质材料需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奖种和评审组,曾获奖励情况,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属学科领域,立项背景,发明、发现或创新点,引用及推广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学科及行业的推动作用等。
承诺书需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我会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
2、我会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由我会出具提名意见,择优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四、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提名项目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会,纸质材料通过邮寄寄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洁,13810292055;邮箱:caoe@vip.163.com;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
邮编100161。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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