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关于我们 | 在线咨询 | 加入收藏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搜索 搜索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
期刊读物 首页 > 期刊读物 > 2019年第8期
会员注册申请
科学技术奖申报
代表大会专题
机构改革背景下中国海警船的法律属性
时间: 2019年10月11日 点击率: 3436
收藏 收藏 打印 打印 推荐分享 给编辑投稿 给编辑投稿
机构改革背景下中国海警船的法律属性
裴兆斌,曲亚囡,翟姝影,杨斯婷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 116023)
 
    摘要:为保障我国海上维权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解决海警船法律属性的争议问题,文章分析机构改革背景下中国海警船的法律属性。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船舶和军舰分别具有明确定义且被明确区分,中国海警船属于军舰的观点依据不充分;中国海警队伍虽由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但其权力来源、执法依据和职能任务不符合军队性质,中国海警船具有政府船舶的性质;中国海警船在性能、装备和指挥官设置等方面与军舰有明显不同,且不具备海上作战经验和能力,因此不属于军舰;中国海警船执行海上维权执法任务不应被视为动用武力。
    关键词:中国海警局;政府船舶;军舰;海上维权执法;国际海洋法
    基金项目:2017年度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GQ1709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立项规划2018年度课题项目(JG18DB0066);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海洋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南海航行自由制度研究”(18CFX082);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辽教函[2018]47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项目(2019-NLZX-YB52).
 
 
标志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版权所有 您是第5948853位访客
京ICP备18023793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国家海洋局第二办公区)
电话 电话 010-68040020 传真 传真 010-68040020 邮编 邮编 10016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85号